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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布2008-2009(2)课程重学申请受理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11-27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和《浙江中医药大学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经学生本人申请,所在学院确认,现将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课程重学申请受理结果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04及之前年级的学生申请课程重新学习采用跟班听课的形式,不另外收取学分学费;如因课程冲突等原因导致无法跟班听课的,须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免听手续申请另外时间修习相应课程;学生参加相应课程考试应另外申请。

2.2005及以后年级学生按照规定收取学分学费,虽已申请课程重学但没有按规定交学分学费者所参加的教学活动不予承认。同一门课程如申请重学学生数不足7名则采取跟班听课的形式学习(如因课程冲突等原因导致无法跟班听课的,须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免听手续申请另外时间修习相应课程),超过7名则开设重学班。需开设重学班的课程请见附件。

预计2009年6月毕业的2005级学生,因课程成绩不及格而申请重学的(不及格重学),不分单学期或双学期,学校统一办理重学免听手续,不再收取重学学分学费,在2009年5月毕业资格审查之前单独安排考试(毕业前清考),通过者以60分记;因对已取得学分的课程成绩不满意而申请重学的(不满意重学),参加跟班听课重学(单学期课程不受理)或者单独开班重学,学校按规定收取重学学分学费,参加相应课程的考试并以实际成绩记,因考试基本上安排在下学期期末进行,可能无法在6月初获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

3.重学班采取单独教学、单独考核的形式(校本部与滨江学院学生合并上课,但需分别考试),单独计算教师工作量,严格按照《浙江中医药大学教学工作基本规范》授课。各有关授课单位接到教学任务后(另行通知)请立即落实具体教学工作,上课时间原则上安排在双休日进行。

4.单独开重学班的上课时间地点等教务科将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