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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届毕业生上交《毕业论文手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3-26    作者:     来源:     点击:

药学院各2009届毕业生:

根据《药学院毕业实习手册》、《药学院毕业实习工作、毕业论文工作进程表的安排,请所有2009届毕业生在09年4月10日—4月17日上交《2009届毕业论文手册》完整纸质稿至药学院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现将具体要求及注意点通知如下:

一、上交的《手册》必须严格按照教务处网站《本科生毕业论文手册》模版,特别是字体、格式等。同时做到排版整洁美观、上下对齐,并按原模板页面排版,不断页(内容多则可加一整页),形式审查不合格者须重新在上交日期内返工上交。(形式审查是教育厅检查时除论文质量外的另一项重点关注项目)

二、请将整份《手册》按“手册目录”共11项内容顺序整理并用大插杆文件夹包装上交(外文原文请附于相应翻译后;如无实物,则请删除《手册》最后一项即第11项《实物验收表》)。

三、请本人当面上交或委托同学上交(受委托的同学必须全权负责)。

四、《指导记录》、《答辩审查表》、《指导老师成绩》等需指导老师和学生填写的地方必须全部填写完整,除有签名字样的地方必须用黑色水笔签署,其余全部填写完整后打印;其中《指导记录》需写清具体指导内容细节3字以上共7或以上,指导记录日期请根据《任务书》时间进度安排(总体时间在2008.11~2009.4;开题报告会08.12~09.1;中期检查时间09.2)平均分配;《答辩审查表》从选题、文献综述外文翻译质量、论文内容、规范要求等方面评述,6字以上;指导老师成绩一项请按实际质量评分,慎评“优秀”;《开题报告会情况记录》需2老师以上参加,问题3以上;手册中其余项目内容必须详实具体,以模板排版间距为准。(以上内容是教育厅检查时除论文质量外的另一项重点关注项目之一)

五、指导老师职称原则上需中级以上即讲师、副教授、教授;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员;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主管药剂师、副主任药剂师、主任药剂师;主管医师、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等。合作老师也可初级职称或职务(如经理、医教科长、药剂科主任等,如无合作老师,此项可空白,勿删除)。

六、参考文献格式、图表格式等请严格按照模板标准填写。(此项内容是教育厅检查时重点关注项目之一)

七、电子稿请务必妥善保管,并在答辩后三天内上交。

说明:学院4月18日开始进行毕业论文评审并评定毕业论文评审成绩 ,学生如未按时上交符合要求的《毕业论文手册》,将没有评阅成绩,也将失去参加答辩的资格(答辩时间为5月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