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浙中医大发《2018》146号)和学校教务处2020年5月11日“关于认真做好推荐2021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学生申请,学院审核和综合测评,现将综合测评成绩进行公示,具体详见附件。为加强对推免生工作的监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如有异议,欢迎广大师生向药学院实名反映。
公示时间:2020年8月27日至2020年8月29日
联系部门:药学院教科办(富春校区4A217办公室)
联系人:丁老师
联系电话:0571-61768136或QQ:349215115
药学院
2020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