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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院关于2015届本科毕业生离校前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6-05    作者:     来源:     点击:

药学院关于2015届本科毕业生离校前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5届本科毕业生:

我院毕业生实习工作已于2015年5月22日结束,6月23-26日为毕业生离校周,即日起至毕业生离校前,要求全体毕业生返校开展教学相关工作,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全体2015届毕业生必须将《浙江中医药大学本科生毕业实习考核表》上交学院办公室高佳娣老师处,未及时提交或表格不符合要求的将按实习相关规定处理。

二、在学院安排毕业生离校相关工作前,原则上全体毕业班学生应返校做好以下教学相关工作:

1、毕业论文质量未达到导师要求的毕业生对论文进行修改并完善;

2、延长学制和结业的学生办理延长学制、重修课程补报等学业相关事务;

3、完成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表;

4、有志于提高自身实验技能的同学可与导师协商进行科研实验训练。

期间,毕业生要严格请销假制度,确有需要请假的学生需按照学生手册中的《浙江中医药大学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三章相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提出书面请假报告,请假期满应及时返校。对未经请假或未获批准者擅自离校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学生自负。

药学院

201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