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2011级各专业学生:
现将我院2011级学生实习安排公示如下(见附表),公示期截止至2014年12月23日下午4:30分,在截止日前仍未上报实习单位者本次实习将不予安排。
如有疑义,请在截止日期前和3503室高老师联系。
公示期结束后,实习安排即上报教务处,不得更改。
附表:关于药学院2015届本科生毕业实习单位安排的公示.rar
Copyright © 2021 浙江中医药大学药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百川街260号(311402) 联系电话:0571-61768137,61768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