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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2年浙江中医药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31    作者:     来源: 药学院教科办    点击:

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浙中医大发〔202128号),现组织开展2022年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1自然科学青年探索项目旨在资助自然科学领域具有自主创新潜质的青年教师、科技人员开展科技创新活动,以争取国家级科研项目和获得高水平科研成果为培养目标。项目执行期一般为2年,资助经费4-5万元/项。

2社会科学青年探索项目旨在扶持我校人文社科青年研究人员,打造一批学风扎实、富有活力、具有潜质的人文社科青年学术骨干,以争取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和获得高水平科研成果为培养目标。项目执行期一般为2年,资助经费2-3万元/项。本项目不予资助中医药文化领域。

3基本科研能力提升项目旨在支持学校青年教师、科研人员开展基础性和应用性科学研究工作,充分发挥其积极性和创造性。项目执行期一般为2年。自然科学类资助经费1-2万元/项,人文社科类资助经费0.5-1万元/项。

4浙江中医药文化专项旨在鼓励我校相关研究人员围绕浙江省中医药文化开展研究,进一步产出中医药文化领域的高水平科研成果,促进经济与社会决策制定,推动中医药文化传承和发展。项目执行期一般为1-2年,资助经费1-2万元/项。

5学生思政工作专项旨在提高学生思政工作教师的科研能力,强化思政工作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主要资助学生思政工作领域与学教一体化建设的研究。项目执行期一般为1-2年,资助经费0.3-0.6万元/项。

二、申报条件

1.申请人应为学校在编在岗人员。申请人须为项目的实际负责人,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同一负责人同一时期内只能牵头负责1个项目。

2自然科学青年探索项目社会科学青年探索项目申请人应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基本科研能力提升项目限进校三年以内人员申报,年龄不超过40周岁。“学生思政工作专项”申请人应为学校正式在编专职辅导员,或经学校正式公布聘任的兼职辅导员,或在学生思政工作岗位工作的其他人员;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不得申报。

3.申请项目需经项目负责人学院审核、推荐。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推荐:

1)正在承担各类校级科研项目尚未结题者;

2基本科研能力提升项目原则上每人只资助一次;已获原校级科研基金项目2项者,不得申报基本科研能力提升项目

3)正在主持厅局级及以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或辅导员专项且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或已获得“学生思政工作专项”资助2项者,不得申报“学生思政工作专项”;

4)近3年存在各级各类项目终止撤项者或研究内容不符合资助范围者;

5)研究内容已列入各级各类项目或已签订技术服务合同,重复申请者;

6)有学术不端行为等不良科研信用记录者。

三、申报流程

1.申报截止时间2022422日下午16时,逾期一律不予受理!请各位申请人务必严格把握时间节点!

2浙江中医药文化专项“学生思政工作专项”分别设有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2,请选择相应的指南进行申报。

3.项目申请人需填写相应的申请书,请注意申请书内容须匿名且以“项目类型+项目名称”命名。连同申报汇总表发送至邮箱20201056@zcmu.edu.cn。


四、其他要求

1.申请书中的研究内容、研究目标、预期研究成果将作为项目结题验收的重要依据。项目研究成果,包括论文、论著、研究咨询报告、技术文件、专利、成果报道等,须以浙江中医药大学为第一单位或通讯单位,并标注浙江中医药大学科研项目资助supported by the Research Project of Zhejiang Chinese Medical University)和项目编号。

2以申报或立项省部级以上人文社科后期资助项目为目标的,可填写“学术著作培育类”申请书(附件3-6。该类别主要支持优秀中文学术专著书稿,书稿要求无知识产权纠纷,论文集、教材、软件等不列入资助范围。

3.直属及同质化管理附属医院在编人员立项的项目,学校给予50%经费资助,医院给予配套。

4.项目结题后,结余经费收回学校统筹。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0571-61768136

电子邮箱:20201056@zcmu.edu.cn

联系地址:富春校区4A217室(教科办)


附件:2022年校级科研项目申报通知和附件.zip

1.浙江中医药文化专项申报指南

2.学生思政工作专项申报指南

3.浙江中医药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申请书

4.浙江中医药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形式审查表

5.浙江中医药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