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浙中医大发《2021》187号与浙中医大发《2018》146号)和学校教务处2022年7月1日“关于做好推荐202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学生申请,学院答辩审核和综合测评,现将答辩结果和综合测评成绩进行公示,具体详见附件。为加强对推免生工作的监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如有异议,欢迎广大师生向药学院实名反映。
公示时间:2022年8月23日至2022年8月25日
联系部门:药学院教科办(富春校区4A217办公室)
联系人:楼老师,丁老师
联系电话:0571-61768136或QQ:349215115
药学院
2022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