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全日制本科生校内转专业管理办法》(浙中医大发〔2019〕60号、浙中医大滨院发〔2019〕16号)和教务处6月23日“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精神,学院已计算完成2021级各专业必修课课程加权平均学分绩点及排名(不包括体育和形势政策),现予以公示(详情参见附件)。
为加强对转专业工作的监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如有异议,欢迎广大师生向药学院反映。
公示时间:2022年8月24日至2022年8月26日
联系人:楼老师,丁老师
联系方式:0571-61768136,QQ:349215115
药学院
2022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