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单位):
根据上级相关通知、规定,为做好学校2022年度财务决算工作,确保学校财务工作顺利运行,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财务报销安排
1.根据安排,本年度涉及财政国库集中支付项目(注:项目名称含“GK”字样和涉及采购需配确认书的项目)的报销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14日。请各学院、部门(单位)和财政专项项目负责人抓紧实施并在国库支付系统关闭之前及时完成报销,以免出现预算执行率考核完不成被扣基本支出预算和结余资金被财政没收的情况发生。
2.2021年及以前年度下拨并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的各类专项经费(除系统中已认定为科研经费的除外),要求在2022年12月14日之前必须使用完毕,否则经费余额财政将予没收。
3.非招标采购的项目(含自行采购),采购申请受理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6日。
4.非财政国库集中支付项目(注:项目名称不含“GK”字样且不需配确认书)的报销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20日。
5.2022年12月15日前取得的票据应在本年度报销完毕,12月15日后取得的票据应在2023年3月31日前报销完毕。
6.为了提高预算执行率,满足师生报销需求,滨文校区继续实行不限号网上预约,加班加点满足全校师生的报销需求。
7.今年及以前年度校内安排的各类经费(非外部拨款)请抓紧使用,未使用完的经费余额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预算管理制度》(浙中医大发[2021]62号)《浙江中医药大学关于印发二级学院财务管理与经费拨款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中医大发[2021]68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8.鉴于现行政府会计制度下年终结转及新年账套初始化工作的繁重性,以及财务信息化相关系统升级工作要求,计划财务处从本年度报销截止日至2023年1月6日停止对外办公。请各学院、部门(单位)及个人尽量将相关费用报销提前至规定时间内完成,以免影响正常工作的有序开展。
另外,鉴于2023年春节较早,为保证在春节假期前完成年终奖等酬金发放,请各学院、部门(单位)及早规划年终奖等发放事宜,于开账后尽早提交报销。
二、各类收入、费用清理要求
1.各学院、部门(单位)应认真清理已签订但截至2022年12月31日款项未结清的各类合同,并在2022年12月20日前及时上报计划财务处。
2.收入归口管理的学院、部门(单位)应积极催缴应收未收的学费、住宿费、培训费、租金、投资收益等收入。若学费系统中显示的欠费是由学籍异动原因造成的,请学院与教务处沟通,经教务处核实后,以文件形式通知计划财务处变更收费系统信息。
3.负责收回、清算各类费用的职能部门(如水电费、租赁费、工资返回等)应于2022年12月20日前完成清算和入账工作。
三、往来款及票据核销要求
1.各学院、部门(单位)及个人应抓紧办理暂支款、备用金、应付质量保证金、应付工程(设备)尾款等冲账、报销手续。对因特殊情况无法及时核销的暂支款项须提供书面说明,经“财务一支笔”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交至计划财务处。按上级审计、巡视等要求,特殊情况申请延期处理的往来款项,不得超过3年。
2.各学院、部门(单位)申领的各类浙江中医药大学票据,2022年12月20日前的开票,请于20日前完成入账工作,同时至计划财务处办理结算核销手续,避免跨年度做账与票据核销。关账期间停止开票。
四、资产盘点及入账要求
学校资产管理部门应于年底前开展一次资产清查盘点及对账工作,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学校各类材料仓库须于2022年12月20日前进行结账与盘库,2022年12月23日前与计划财务处核对相关材料账目。固定资产入账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4日。
五、其他工作要求
1.学校办公室(法规处)做好未决诉讼(纠纷官司)事项的梳理,对涉及财务应收、应付等条款的诉讼,须向计划财务处备案;对未决诉讼等事项中涉及到预计收入、预计负债等情况进行评估、入账。牵头做好实行目标责任制考核的创收单位年终考核工作。
2.人事处做好体育、马院、大学英语、思想政治教育理论、计算机基础、承担全校公共服务职能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划拨;机关人员利用上班时间从事教学、门诊工作统计;拟定年终奖方案。
3.教务处做好学院之间交叉课课时及金额、公共选修课课时及金额的审核,双学位、辅修、重修学分学费金额的审核,实验室开放津贴确定等。
4.研究生院做好学院之间交叉课课时及金额、公共选修课时及金额的审核等。
5.成教、国际教育学院做好各学院承担的成教生、留学生的课时及金额的审核。
6.科研处做好科研业绩点的统计。
7.后勤管理处做好各类下属单位水电费及合同收入的清理与收缴。
8.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做好各类房屋租赁合同收入的清理与收缴。
9.计划财务处应做好年度收支测算、资金需求测算、系统结账及初始化、自筹收入分配、绩效工资统计、配合相关部门清理代管款项、垫支款项等工作。
年度财务决算是一项时效性强、涉及面广的综合性工作,决算数据的全面性、准确性以及预算执行率的高低将直接影响着学校整体绩效分类考核的排名。
希望各学院、部门(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按规定时间做好上述工作。
特此通知,请相互知照!
计划财务处 学校办公室
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