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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研究生优质课程建设项目(在线课程)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14    作者:     来源: 教科办    点击:

各教研室、各位老师:

根据《关于印发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管理办法的通知》(浙中医大发〔2022〕148号)(附件1)和《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优质课程建设实施与管理办法》(浙中医大发〔2019〕99号)(附件2)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度研究生优质课程建设项目(在线课程)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范围

申报建设的优质课程必须是列入全日制研究生培养方案,或全国中医药研究生核心课程(见附件5)的课程,对立项并建设完成的优质课程,优先推荐省级优质课程建设项目。

之前未纳入校优质课程建设项目的2022年浙江省优秀研究生课程,填写本通知相关申报材料后,自动立项为本次校优质课程建设项目。

要求所申报的课程具有思政教育的职责和功能,需将思想政治教育纳入课程教学目标,将思想价值引领贯穿于教学计划、课程标准、课程内容、教学评价等主要教学环节,不断地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课程建设应结合实际,根据不同类别、课程特点、思维方法和价值理念,深入挖掘课程思政元素,有机融入课程教学,达到润物无声的育人效果。

二、项目建设形式

2023年度优质课程建设项目形式全部为在线课程(SPOC、MOOC等),为研究生自主学习提供信息和技术支持。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1.申报立项的课程原则上要求已连续开设3年以上,在长期的教学实践中形成一定特色,多媒体教学课件完备,教学与学术水平高、覆盖面较宽,得到广大研究生、教师和专家的好评。

2.课程负责人和主要参加者应具有3年以上研究生教学和培养经验,且近3年承担了与该课程相关的科研项目,科研成果显著。

3.项目负责人熟悉本专业的培养目标,了解学科发展动态,对项目建设有明确的工作方案和预期成果。

4.要求联合多院校、学科进行建课,鼓励与西部地区院校联合建设课程和拍摄内容,支持和推进国家关于慕课西行的相关要求。

5.项目立项后要求在本年度9月底前完成课程视频拍摄及工作,并上线至平台开放使用。

6.目前正在主持研究生优质课程建设项目且未完成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四、项目申报与评审

1.组织申报。请各位相关教师积极申报,申请人于2023年4月26日前,填写《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优质课程建设立项申报表和任务书》申报书的电子版发送至737259639@qq.com邮箱,学院教科办组织专家初评;

2.学院评审推荐。学院结合申报课程的教学大纲、建设内容和教学效果等情况进行初评,按申报指标优先顺序推荐上报

3.学校评审。2023年5月底前,学校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集中评审,择优确定立项建设的研究生优质课程(在线课程)名单。

五、联系方式

药学院教科办,毛老师

电话:61766003,邮箱:73725963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