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同学:
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岐黄学院人才培养实施办法(试行)》(浙中医大发〔2024〕63 号)和《浙江中医药大学中药学时珍传承创新班人才培养实施细则(试行)》(浙中医大药学院发〔2024〕12号)等文件精神,为深化中医药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充分发挥学业导师对“时珍传承创新班”学生培养中的指导作用,促进个性化、创新型中医药人才培养,落实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目标,现开展药学院2024级中药学(时珍传承创新班)学生与学业导师双向选择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双选目的及原则
1.充分发挥学业导师在专业引领、学术指导与培养学生创新思维与实践能力中的作用,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2.遵循“公平公正、自愿互选、动态调整”原则,确保导师学术专长与学生发展需求相匹配。
二、申请对象
2024级中药学(时珍传承创新班)学生。
三、导师的任职资格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师德高尚,作风正派,上一年度教职工个人工作考核合格及以上;
2.原则上为中药学专业博士生导师,具备中药学相关领域的研究专长;
3.热爱教育教学工作,责任心强,有指导学生创新创业或科研项目的经验。
四、导师工作职责及工作要求
(一)工作职责
1.注重立德树人,言传身教。教育学生遵纪守法,培养学生良好品德。
2.带领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学术活动,开拓学生视野;指导学生选择创新创业方向,培养学生独立思考、有计划开展创新创业实践的能力。
3.指导学生积极申报学校各类学生科研基金及参加各类创新创业竞赛,助推科研成果转化应用。
(二)工作要求
1.指导学生数量。每年新指导时珍传承创新班学生数不超过 2 名。
2.制订年度计划。根据学生实际,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计划,制定指导方案、实施计划和预期成果。
3.指导科学研究。采取个别与集体相结合的指导方式,积极指导学生申报校级及以上学生课外科研基金项目,参与本团队或学生自设项目的科研实践及学术交流活动。
4.推进成果转化。指导学生科研项目的有效推进,做好科研成果的总结,积极组织并指导学生参加校内外的课外科技作品竞赛和“挑战杯”等相关学科竞赛。
五、双向选择流程
1.组织安排。学院启动双向选择工作,公布导师信息和进程安排(5月30日前)。
2.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填写《浙江中医药大学药学院中药学(时珍传承创新班)学生学业导师选报志愿表》(附件1),每人限平行填报3个导师志愿,同时提交个人简历、获奖竞赛等支撑材料至药学院教科办(6月5日前)。
3.双选原则。根据GPA排名及填报志愿,GPA高的学生可优先选择导师。导师根据学生材料、平均学分绩点(GPA)及面试情况提交拟指导学生名单(6月10日前)。
4.动态调整。师生未匹配成功者进入二次选择,或由学院领导小组协调确定(6月12日前)。
5.结果公示。经学生与指导老师相互确认,学院领导小组审核后公示双选结果,公示期3天(6月15日前)。
六、其他
如对遴选工作有疑问,请及时与学院教科办联系。联系人:丁老师,楼老师;联系电话:0571-61768136。纸质材料递交至药学院教科办4A217办公室。
药学院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