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浙江中医药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办法》规定,学院于2025年12月11日召开教授委员会,审议2025年本科生冬季学士学位授予,拟同意授予本部仇晋好同学学士学位(具体详见附件)。为加强对学位授予工作的监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欢迎广大师生向药学院实名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2日至12月14日
联系部门:药学院教科办(4A217室)
联系人:楼老师、丁老师
联系电话:0571-61768136
浙江中医药大学药学院
202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