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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药学院2014届毕业生体检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4-22    作者:     来源:     点击:

毕业体检是毕业生的资格审核,也是为用人单位提供必要的身体健康状况的依据。根据教育部、卫生部相关文件精神,现对毕业生毕业体检做如下规定:

一、毕业体检由毕业生自行安排,学校不再组织集中体检。

二、体检时间:毕业前三个月内体检有效。

三、体检承检单位:县(区)级(含)以上公立医院。

四、体检项目:身高、体重、内科(包括血压)、外科、眼科(包括视力)、耳鼻喉科、胸透、肝功能三项(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总胆红素)。

五、体检结束后,请于毕业离校时将体检表交回各班主任。各班主任应对学生的体检结果进行初审,若发现体检结果异常或有疑问,各班主任应将此类学生的体检表交学校滨江门诊部复审,由门诊部提出处理意见。

六、学生体检表的归档工作由各学院负责。

推荐医院或查验中心:

1.友宾健康体检中心(117路,信诚路滨安路口)

联系电话:0571-87776965

2.杭州友好健康体检中心 (225路、k195路,星光大道南口)

地址:滨江区泰安路199号星光大道浙农大厦裙楼一楼

电话:0571-87698597

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