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关于转发校团委举办第十届团支部文化节的通知
药学院各团支部:
根据校团委《关于举办第十届团支部文化节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该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团支部按照文件的统一部署广泛动员,结合班级和专业实际积极策划相关主题活动,并作好优秀团日活动及先进团支部总结申报工作,相关材料请务必于4月21日下班前交给所辖辅导员,学院团委将在4月25日前组织评选后上报校团委。
药学院团委
2013年3月12日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百川街260号(311402)
联系电话:0571-61768137,61768136
版权所有:浙江中医药大学药学院
浙ICP备05040830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3603号
技术支持:亿校云
官方微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百川街260号(311402)
联系电话:0571-61768137,61768136
版权所有:浙江中医药大学药学院
浙ICP备05040830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3603号
技术支持:亿校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