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语大赛通知.rar
关于举办浙江中医药大学首届大学生汉语口语竞赛的通知
各学院:
为提升大学生的汉语口语表达能力,培养大学生的思维能力和阅读意识,提高大学生的语文素养,同时引导大学生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了解和弘扬中华优秀文化,根据浙江省语委、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浙江省首届大学生汉语口语竞赛的通知》(浙教办语〔2013〕55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我校首届大学生汉语口语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目的意义
大学生汉语口语能力大赛是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对高校的语文学科建设和学生的汉语能力培养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希望各学院重视该项比赛,广泛发动学生积极参与,精心组织选拔,共同努力,把“大学生汉语口语竞赛”打造成展示我校学生汉语言文字综合能力的平台。
二、参赛对象
浙江中医药大学全日制在读本科生。
三、竞赛内容
竞赛由中华经典朗读和讲解、即兴演讲和回答问题两部分组成。中华经典朗读和讲解的篇目均限于由省竞赛组委会提供的《中华经典诵读题库(2013)》(详见省竞赛官方网站http://yw.zjedu.org)。比赛规则参照《浙江省首届大学生汉语口语竞赛实施细则》(附件1)。
四、组织流程
(一)报名阶段(7月5日—9月13日)。下发比赛通知,各学院进行组织与发动,报名参赛选手利用暑假针对《中华经典诵读题库(2013)》练习和准备,并填写报名表(附件2)于9月13日前将电子稿发送至286852547@qq.com。
(二)初赛阶段(9月中旬全国第16届推普周期间)。根据报名情况进行初赛选拔,比赛内容为中华经典朗读和讲解,规则参照《浙江省首届大学生汉语口语竞赛实施细则》或视报名情况另行制定。
(三)决赛阶段(9月中旬全国第16届推普周期间)。比赛内容为即兴演讲和回答问题,规则参照《浙江省首届大学生汉语口语竞赛实施细则》。
(四)培训阶段(9月20-30日)对获奖选手进行培训,最终选拔2-3名选手推荐参加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在绍兴文理学院举办的省首届大学生汉语口语竞赛。
五、奖项设置
浙江中医药大学首届大学生汉语口语竞赛为校级学科竞赛。比赛设一、二、三等奖,优秀组织奖、优秀指导教师奖(1名选手不超过2名指导教师)若干。
联系人:陈敏俊(86613547) 张文恺(86613731)
附件:1.浙江省首届大学生汉语口语竞赛实施细则
2.浙江中医药大学首届大学生汉语口语竞赛报名表
教务处、团委
201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