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12社会实践的通知(面对全体学生).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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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小学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各团支部:
开展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是加强青年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服务和引导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举措,是培养和提高学生实践能力的重要途径,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集中力量做好这项工作。现提出2012年小学期社会实践活动的总体安排和要求,请各团支部参照执行。
一、活动时间:7月至8月
二、活动主题:践行核心价值观,青春建功十二五
三、总体安排: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规定,三年级学生必须参加小学期社会实践活动,经考核合格方可计入学分,未参加或考核不合格不予毕业。鼓励二年级学生积极参加。
广大学生可参加统一组织的实践小分队(通过学校申请认定)或自主联系实践单位开展实践。实践小分队实践时间跨度不得少于8天;自主联系开展实践的同学鼓励到与专业对口的企事业单位开展实践,时间跨度应在15至30天。
四、活动内容:
要坚持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以组织学生到相关企事业单位、改革开放前沿阵地、社会主义新农村等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为主攻方向,激发青年学生奉献才智、成才报国的热情,引导青年学生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为基层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明确坚定的政治方向,真正实现“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的宗旨。各学院可广泛开展宣传寻访、教育帮扶、医疗服务、科技支农、文艺演出、法律援助、社会调查等活动。为集中力量,发挥优势,示范带动,今年全校将组织以下几个方面的实践服务活动。
1.深入开展“高举旗帜跟党走,青春建功十二五”实践服务活动。结合实际,深入宣传党的十六大特别是十七大以来的的伟大成就,迎接省十三次党代会和十八大的胜利召开。广泛开展中国共青团成立90周年暨五四运动93周年纪念活动,以“永远跟党走”为主题,通过回顾中国共青团在党的领导下团结带领青年不懈奋斗的光荣历史和业绩,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
2.深入开展“践行核心价值观,树立良好职业道德”学习实践活动。学习和宣传道德模范、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典型事迹,在实践中组织动员广大青少年开展“我们的价值观”、“我们的职业道德”大讨论。在讨论、提炼的基础上,广泛组织广大青年学生开展践行“我们的价值观”活动。
3.深入开展“学雷锋、树新风”实践服务活动。组织大学生深入基层,学习弘扬雷锋精神,进一步激发广大团员青年学习实践雷锋精神的积极性和自觉性。积极开展扶贫帮困、敬老助老、爱心助学、生态环保等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学雷锋活动。
4.大学生文化宣传实践服务活动。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精神,在大力推进文化强省建设进程中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生力军作用,组织广大青年学生开展文化下乡、文化宣传活动,为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作出积极贡献。
5.各类专题调研活动。以《2012年全省共青团工作、青少年工作研究课题指南》为重点,以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等各级各类立项课题为依托,开展国情省情、青年工作、社会工作、专业研究调研,得出正确的社会观察结论,为完成各级各类立项课题积累资料。
6.大学生医疗卫生实践服务活动。继续深化“百名医生、千名学生,百只药箱、千里行程——双百双千”下乡村社会实践活动。鼓励并大力支持组建多支博士生医疗卫生服务团深入基层开展医疗卫生服务。开展流行性疾病防治宣传、基本医疗卫生知识普及活动,为农民进行健康普查和常见病治疗,捐送部分药品和医疗器械,缓解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
7.关爱农民工子女实践服务活动。结合留守的农民工子女的现实需求,依托乡镇活动场地、农民工子弟学校、农民工聚居地、留守的农民工子女集中的村镇学校等,组织大学生志愿者重点开展学业辅导、亲情陪伴、自护教育、文体活动、爱心捐赠等志愿服务。探索高校与农民工子弟学校结对帮扶的长效机制。
8.蓝色护海志愿服务活动。结合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的契机和我校实际,开展相关志愿服务、医疗服务、宣传调研等活动,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增强海洋保护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和参与海洋保护的良好氛围。
9.大学生创业创新实践服务活动。积极引导大学生投身我省“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的伟大实践。鼓励大学生根据地方需求,将创业计划项目、创新科技成果带出校门、带进企业、带向市场,服务当地经济发展的同时提升自身创业能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10.大学生就业见习(实习)实践活动。积极引导大学生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药厂、各类企业等基层单位开展就业见习、实习。深入开展“感知就业”社会实践活动。
五、实践要求
1、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规定,三年级学生必须参加小学期社会实践活动,经考核合格方可计入学分,未参加或考核不合格不予毕业。
2、所有三年级学生必须认真参加社会实践,注重人身安全,严格恪守职业道德守则。
3、所有三年级学生在暑期结束返校后的第一周向班级团支部上交《浙江中医药大学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考核表》和《浙江中医药大学大学生社会实践个人总结》,滨江学院的学生填写《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考核表》和《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大学生社会实践个人总结》,各团支部收齐、初审核后上交各辅导员,最后交学院分团委审核。
药学院团委
2012-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