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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举办浙江中医药大学“学雷锋”主题微博大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4-23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学院:

根据我校“弘扬雷锋精神,做全面发展一代新人”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精神,为更好地开展“学雷锋、树新风”校园文化建设活动,经研究,决定举办“学雷锋”主题微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倡导真诚奉献的良好道德风尚,从我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积极投身社会公益活动,让更多的师生加入到学习雷锋的行列中。以微博形式记录身边的学雷锋活动,说出心中学雷锋的感想和体会,拍下身边的新雷锋人物和活动。

二、举办单位

主办:党委宣传部、团委

承办:第一临床医学院分团委、护理学院分团委

三、活动对象

浙江中医药大学全体师生(包括研究生)

四、活动内容

第一篇章:话我雷锋事迹

各位参赛者将身边的学雷锋活动或学雷锋的感想、体会或对新时代“雷锋精神”的诠释,编辑微博(140字以内),以文字的形式参加“#话我雷锋事迹#”的微话题中来即可。

第二篇章:照我雷锋形象

各位参赛者将身边的学雷锋活动的照片并配以简短的文字说明,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参加“#照我雷锋形象#”的微话题中来即可。

五、参赛方式:

参赛者先注册、开通腾讯微博,填写个人真实信息及联系方式。

参赛者须先关注本次活动的官方微博:“浙江中医药大学学雷锋”(http://t.qq.com/zcmu-xlf),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参赛:

1、参加“#话我雷锋事迹#”方式:通过腾讯微博,编辑“#话我雷锋事迹#@浙江中医药大学学雷锋”+参赛内容,即可直接将参赛作品发布到活动官方微博中来。

2、参加“#照我雷锋形象#”方式:通过腾讯微博,上传照片,编辑“#照我雷锋形象#@浙江中医药大学学雷锋”+简短的文字说明,即可直接将参赛作品发布到活动官方微博中来。

参赛作品内容相同的,原则上只允许参加其中一种形式。

为了方便联系,请各参赛者在参加活动后,及时将个人的真实信息(您的微博名称、学号、姓名、性别、年级专业班级、所在部门、联系电话等)以邮件形式发送到951290786@qq.com。

六、活动安排

1、宣传发动阶段(3月-4月中旬):下发活动通知,面向全校广大师生(含研究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2、作品征集、参赛阶段(4月下旬-5月中旬):参加本次微博大赛,每学院不少于10件作品(微博),学校其它部门不少于1件。

3、评比表彰阶段(5下旬):根据微博质量、转播和评论数(人气)、评委意见等要素,对“#话我雷锋事迹#”和“#照我雷锋形象#”单独评选并进行表彰。具体奖项设置为:

一等奖:各2名,发放荣誉证书及奖品若干;

二等奖:各4名,发放荣誉证书及奖品若干;

三等奖:各6名,发放荣誉证书及奖品若干;

七、注意事项

1、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不退稿。对于所有参赛作品,主办方有权在画册、明信片、展览等相关宣传活动中使用,并不再支付稿酬。

2、参赛作品必须为作者本人原创并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禁止剽窃他人作品。大赛主办方不承担因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主办方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回奖项的权利。

3、参赛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规定,凡不符合大赛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4、主办单位拥有本次活动解释权和对活动适度调整的权力。

5、未尽事宜,请于活动举办方联系:

第一临床医学院团委:21号楼311室

护理学院团委:21号楼501室

浙江中医药大学党委宣传部

浙江中医药大学团委

201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