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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医药大学药学院2012年度学生课外科研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日期:2011-09-13    作者:     来源:     点击:

浙江中医药大学药学院2012年度

学生课外科研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一、项目申请须知

1、凡我院全日制本科生,并具有一定科研能力,学习成绩良好,对学术科研活动有浓厚兴趣者均可参加立项申报活动。

2、按照自愿结合的原则组成项目组,或由学生科研导师指导分组,可以是跨专业的联合。每个项目的参加人数一般为3-5人,研究期一般限为1-2年。项目负责人在规定的范围内全面负责项目的计划安排、研究内容的落实,项目组人员的分工、经费的开支及各种报表的填写工作。申请项目的负责人和主要参加者,所承担的课题项目数在同一时期内不能超过两项。

3、申请项目的要求:

①结合学校、学科发展方向,研究目的明确,研究内容新颖,研究方案合理,技术路线切实可行,短期内可以达到预期目标的项目;

②能促进所学知识的巩固、提高和深化,有利于培养学生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项目;

③立论新颖,具有较强创新性、实用性、科技性的项目;

④要有科研导师或指导老师的推荐意见。

4、申报小组需认真填写《浙江中医药大学药学院学生课外科研基金项目申报表》,内容包括项目负责人信息、项目简述、资金预算、时间安排、预期成果等,并附详细项目计划书以供评审使用。

二、项目管理

1、对于已立项资助的项目实行项目跟踪管理。跟踪管理的主要内容有:开题论证、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等。

2、研究项目计划与方案如有重大修改,应上报审批,不得随意更改。若出现项目不能按计划完成或无法继续进行的情况,应书面申请,述明理由,报基金管委会批准后方得做出调整或终止科研的决定。无正当理由又不写书面报告的,停止资助并退赔已资助经费,取消次年学生课外科研项目申报资格。

3、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如有新发现,并得到论证,的确需要深入研究,或研究成效突出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基金管委会核实后,视具体情况追加一定资金。

4、项目负责人因毕业离校或其他原因中断研究工作,如有适合的参加者作为负责人,可更换负责人。如无合适的接替者,便取消课题,交于团委统一处理。无论何种情况都必须事先写出书面报告,报基金管委会批准后方可更换或取消,未经同意擅自终止项目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停止资助或退赔全部资金等处罚。

5、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及时总结,撰写结题报告,并填写项目验收表,经指导老师验收后上报院团委归档。

6、结题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该项目的目的、指标和内容提要;

②研究成果,须作具体说明阐述(包括图片、磁盘、文字说明、论文、报告和作品实物等),项目研究过程中,若有化学式或其他图表,还应附表说明;

③对该成果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应用前景作具体说明。提出有关参考文献目录。

④指导教师需对项目作结题证明。

三、经费管理

1、药学院院党总支设立学生科研专项基金,用于资助学生从事课外学术研究、科技制作和发明,奖励在科研活动方面取得成绩的学生。

2、项目经费由项目负责人专人负责,专款专用,主要用于项目的资料费、材料费、实验费等,且所有开支须经指导老师同意签示,凭学生立项项目经费卡和正规发票报销支取。

3、对于获得学校资助的项目,院将相应配套经费;院重点项目和院一般资助项目根据实际情况予以相应资助。

4、实行项目经费动态管理,对研究成效突出的项目可以考虑增补部分经费,对无实质性进展,难以取得预期效果的资助性项目,则少拨,直至停拨。

5、提倡和鼓励以项目成果转换的经济效益继续资助项目研究的做法,争取多方面筹措经费参与项目研究。

四、资助办法

经专家评审后确定为院重点项目,结题后给予经费资助800元;院一般资助项目,结题后给予经费资助400元。

五、申报须知

申报表格:请到http://yxy.zjtcm.net,“团委”栏目下载!

申报材料(《浙江中医药大学药学院学生课外科研基金项目申报表》电子稿一份,打印稿一份)请各项目组组长于10月14日之前交给各班学习委员,再由学习委员以班级为单位于10月14日上午11点之前将电子稿发送到lwbjb@163.com,打印稿交到学生会科信部徐俏俏(短号:547720)处。

药学院团委

201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