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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筹备召开共青团浙江中医药大学药学院第十三次代表大会增补会议、浙江中医药大学药学院第十六次学生代表大会、浙江中医药大学药学院第九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15    作者:     来源:     点击:

药学院各团支部:

经学院团委研究,并分别报学院党委、校团委、校学生会、校研究生会同意,拟定于11月下旬召开共青团浙江中医药大学药学院第十三次代表大会增补会议、浙江中医药大学药学院第十六次学生代表大会、浙江中医药大学药学院第九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双代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双代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通过前期个人自荐、组织推荐、面试、综合考察等程序,本次“双代会”委员候选人已于2022年7月产生。

二、“双代会”代表产生办法

1.根据团章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办法。

2.本次“双代会”代表通过民主选举产生,每班选举产生代表数参见(附件1),要求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和代表性。

3.现任校团委委员、药学院团委委员,本次“双代会”委员候选人为当然代表,无需参加代表选举,不占班级代表名额。

三、相关要求

召开学代会、研代会是我校团员青年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级团学组织要在党组织的领导下,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团内民主,切实履行团内民主程序。与此同时,广泛宣传召开这次代表大会的意义和任务,团结带领全院团员青年围绕当好党的助手和后备军这一根本政治定位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建设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创新型药学院,贡献青春力量。

通知中各报送材料电子稿请以支部为单位,于1117日(周)16∶00之前将各班级推选代表名单登记表以电子稿形式上报到学院团委秘书处组织部(邮箱:msc_zuzhibu@foxmail.com)。院团委将组建代表资格审查小组按照有关规定对各团支部上报的代表进行资格审查,并最终确认参加“双代会”的正式代表。

共青团浙江中医药大学药学院委员会

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