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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院2020-202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2021-11-04    作者:     来源: 学工办    点击:

根据《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及《浙江中医药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浙中医大发〔2021101号)文件精神,学院高度重视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成立评审小组,广泛动员学生申报,经申报资格审查,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统一评审。现拟推荐本部徐雯雯等31位同学、滨江学院陈炜强等11位同学参加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评审。现予公示,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期从2021114日至116日。如有疑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4A223)进行反映,联系人鲁老师,联系电话0571-61768138



浙江中医药大学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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