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根据浙江省教育厅、财政厅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及我校《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学院高度重视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成立评审小组,广泛动员学生申报,经申报资格审查,学院助学金评审小组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统一评审。现拟推荐本部王星星等35位同学一档助学金、本部任航洁等85位同学二档助学金;滨江学院刘丽珍等13位同学一档助学金、滨江学院刘世禹等42位同学二档助学金。现予公示,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期从2021年11月11日至11月13日。如有疑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4A223)进行反映,联系人鲁老师,联系电话0571-61768138。
浙江中医药大学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