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浙江中医药大学“十佳大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学院高度重视校“十佳大学生”评选工作,成立评审小组,广泛动员学生申报,经申报资格审查,学院“十佳大学生”评选小组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统一评审。现拟推荐博士研究生徐文华、本科生孙巧仪、本科生朱景超等3位同学参加校“十佳大学生”评选。现予公示,公示期从2021年11月22日至11月24日。如有疑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4A223)进行反映,联系人鲁老师,联系电话0571-61768138。
浙江中医药大学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11月22日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百川街260号(311402)
联系电话:0571-61768137,61768136
版权所有:浙江中医药大学药学院
浙ICP备05040830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3603号
技术支持:亿校云
官方微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百川街260号(311402)
联系电话:0571-61768137,61768136
版权所有:浙江中医药大学药学院
浙ICP备05040830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3603号
技术支持:亿校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