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残联、省教育厅的相关文件精神,参照《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学院重视“康恩贝自强奖学金”评选推荐工作,动员相关学生申报,经申报资格审查、学院组织评选,药学院同意推荐陈晓丹、张欢等2位同学参评“康恩贝自强奖学金”一等奖;王辉、李洋等2位同学参评“康恩贝自强奖学金”优秀奖。现予公示,公示期从2022年10月10日至10月12日。如有疑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4A223)进行反映,联系人鲁老师,联系电话0571-61768138。
浙江中医药大学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