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浙中医大发〔2017〕10号)及《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浙中医大发〔2021〕193号)等有关规定及相关文件要求,学院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实施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同意推荐黄平等307名研究生参加2022年学业奖学金评选。现予公示,公示期从2022年10月14日至10月16日。如有疑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4A223)进行反映,联系人邱老师,联系电话0571-61768138。
浙江中医药大学药学院
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