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3届研究生“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的通知》文件要求,学院高度重视2023届研究生“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经研究生导师和基层组织(包括院研究生会、班级、社团等)民主推荐,年级评议,产生研究生“校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经申报资格审查,11月30日学院评选小组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评选,现拟推荐黄平等21位同学为2023届研究生“校级优秀毕业生”。现予公示,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期从2022年11月30日至12月2日。如有疑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4A223)进行反映,联系人邱老师,联系电话0571-61768138。
浙江中医药大学药学院
202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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