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关于印发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办法的通知》(浙中医大发﹝2016﹞51号)和《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关于印发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办法的通知》(浙中医大滨院发﹝2018﹞57号)文件要求,学院高度重视2023届校级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工作,制定《药学院关于校级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办法细则》和《滨江学院药学系关于校级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办法细则》,成立评选小组,广泛动员学生申报,经申报资格审查,12月5日学院评选小组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评选。现拟推荐本部林昕婷等63位同学、滨江学院何帅滢等20位同学为2023届校级优秀本科毕业生,现予公示,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期从2022年12月5日至12月8日。如有疑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4A223)进行反映,联系人鲁老师,联系电话0571-61768138。
浙江中医药大学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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