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残联、省教育厅的相关文件精神,参照《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学院重视“康恩贝自强奖学金”评选推荐工作,动员相关学生申报,经申报资格审查、学院组织评选,药学院同意推荐研究生胡释予同学参评“康恩贝自强奖学金”一等奖;本科生陈晓丹同学参评“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特等奖;本科生张欢同学参评“康恩贝自强奖学金”二等奖;本科生李文哲、吴天豪同学参评“康恩贝自强奖学金”优秀奖。现予公示,公示期从2023年10月9日至10月11日。如有疑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4A223)进行反映,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571-61768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