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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院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2023-10-23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及《浙江中医药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浙中医大发〔2021〕101号)文件精神,学院高度重视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成立评审小组,广泛动员学生申报,经申报资格审查,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统一评审。现拟推荐本部覃玉华等41位同学、滨江学院王静等8位同学参加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评审。现予公示,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期从2023年10月31日至11月2日。如有疑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4A223)进行反映,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571-61768138。

浙江中医药大学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