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全日制本科生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及《浙江中医药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浙中医大发〔2021〕101号)文件精神,学院高度重视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成立评审小组,广泛动员学生申报,经申报资格审查,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统一评审。现拟推荐本部干宜暄等154位同学获专项奖学金、滨江学院马苗苗等24位同学获专项奖学金。现予公示,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期从2023年10月30日至11月2日。如有疑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4A223)进行反映,联系人鲁老师,联系电话0571-61768138。
浙江中医药大学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