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浙江中医药大学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班集体建设的指导性意见》(浙中大党委发【2011】94号)精神,学院高度重视该评选工作,成立评审小组,广泛动员班级申报,经班级自荐、学院综合评审、现场答辩,现拟评选2021级中药学3班等8个班级为2023-2024学年院级“先进班集体”,2022级中草药栽培与鉴定1班等8个班级为2023-2024学年院级“示范班集体”,具体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4年11月29日至12月1日。如有疑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4A223)进行反映,联系人鲁老师,联系电话0571-61768138。
浙江中医药大学药学院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