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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院关于组织参加第十一届“远志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23    作者:     来源:     点击:

药学院关于组织参加校第十一届“远志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2023年挑战杯校赛)的通知

药学院各班级团支部:

为进一步发挥科技竞赛的育人功能,努力提升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品质和水平,培养大学生“崇尚科学、追求真理、勇于创新、迎接挑战”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经研究决定举办浙江中医药大学第十一届“远志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2023年挑战杯校赛)院内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赛事主题

挑战新高度,铸就新梦想

二、参赛对象

在2023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

三、竞赛方式

学生可按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作品申报参赛。

四、注意事项

1.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距竞赛申报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和社会实践成果(2023年4月前可录用的成果可提前申报),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凡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的60%以上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的署名作者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2人;凡作者超过3人的项目或不超过3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为本专科生作品、硕士研究生作品。

2.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上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的科研成果(含本竞赛主办单位参与的其它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不在申报作品范围之列。

3.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仅限本专科学生。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方向的作品)、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6个学科。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

4.参赛作品须经作者本人或集体申报,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教师(或教研组)推荐,经本校学籍、科研管理部门同时审核确认(作品申报书见附件1)。

5.参赛作品涉及下列内容时,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1)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2)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3)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证明。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4)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作品申报相关要求、评审规则详情可参考附件3中第十七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相关章程及通知。

五、作品申报要求

请有意向参赛的同学积极组队,及时与双创导师沟通,优化作品。请各参赛队伍于10月9日前将作品文本、路演PPT、作品申报书(附件1)、项目信息表(附件2)电子稿发送至邮箱:woyaokeyan@126.com。统一命名格式:“项目负责人+项目名称+远志杯作品”。

未尽事宜,请与院团委联系。

联系地址:富春校区4A216团委办公室

联系人:王越颐,兰济乐 联系方式:0571-61768139

附件: 1.浙江中医药大学第十一届“远志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申报书

2.浙江中医药大学第十一届“远志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汇总表

3.关于组织开展浙江省第十七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预通知

共青团浙江中医药大学药学院委员会

2022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