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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院关于征集2024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导师命题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07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位老师:

为提升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国创计划”)的实效性,增强立项项目的可行性,进一步发挥创新创业导师在指导学生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中的引领作用。根据《药学院关于做好2024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和项目结题的通知》相关要求,我院采用“导师命题,学生答题”的方式开展导师命题国创计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命题项目类型

“国创计划”导师命题项目分为创新训练命题和创业训练命题两类。创新训练命题分自然科学类及人文社会科学类。

二、命题项目要求

1.命题项目导师原则上为我校或直属附属医院在岗在编教职工(或进站博士后),一般须具备高级职称(近三年内主持五类或以上项目的导师可放宽职称要求)。

2.命题导师须近三年内至少主持过1项六类或以上项目,或承担重大涉企服务项目、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或主持横向课题到账经费达30万元(人文社科类达10万元),或主持教育部产学研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且实际到账经费达5万元。

3.创新训练命题须配套有能供学生开展项目研究的实验设施及场地。创业训练命题须具有较好的创新基础,有成型的产品或服务。

三、命题项目征集流程

1.自主申报(5月7日—5月13日):教师自主命题,并填写《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命题项目申报表》(附件1),须提供命题项目要求佐证。将《学生导入模板》(附件1)、《指导教师导入模板》(附件2)、《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导师命题人申报汇总表》(附件3)、《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命题项目申报表》(附件4)放入同一文件夹统一以“导师命题+项目名称”命名,于5月13日16:00前发送至邮箱woyaokeyan@126.com。

2.学院审查(5月14日—5月20日):学院对“国创计划”命题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并签署学院意见,我院可推荐3项,并于5月20日前审核完毕上报创新创业学院

3.创新创业学院审查(5月21日—5月24日):创新创业学院将组织专家对“国创计划”命题项目选题、项目基础及配套条件进行审查,并公布命题项目结果。

其他

1.本次全校拟征集命题30项,命题项目视为2024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参照《浙江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浙中医大发〔2020〕70号 )进行管理。

2.导师命题项目如经创新创业学院审查核实后,确认不符合上述命题项目要求,即视为无效推荐,名额将自动划入自主申报。

3.未尽事宜请咨询药学院团委,联系人:王越颐;联系电话:0571-61768139。

浙江中医药大学药学院团委

药学院大学生科研创新中心

2024年5月7日

附件:

附件1.《学生导入模板》

附件2.《指导教师导入模板》

附件3.《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导师命题人申报汇总表》

附件4.《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命题项目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