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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院关于做好2026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5-12    作者:     来源:     点击:

药学院全体本科生:

按照《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6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浙江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浙中医大发〔202070号)要求,开展我院2026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创计划)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立项

(一)立项类型

本次“大创计划”分导师命题和自主申报两种形式,分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两种类型,分为国家级、省级、校级三个级别。(导师命题方案另行通知)。

(二)立项条件

1.“大创计划项目申请人及成员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可个人申报或团队申报。

2.项目团队一般37人,须配备指导教师13人,项目周期1年。

3.项目申请人仅可申报1个项目,往年未结题的项目申请人不得申报2026年新立项项目。

4.同一指导教师仅能担任一个项目的第一指导教师。往年未结题的项目第一指导教师不得指导2026年新立项项目。

5.项目申请人在毕业前须完成项目结题。

6.申请人须有良好的科研诚信,不得用已获其他渠道资助或同年已提交其他机构项目申请书的主体内容申请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一经发现取消立项资格,并记入科研诚信档案;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题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需在申请表上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故意重复申请。

(三)立项数量

学院拟推荐国家级大创计划项目10项(其中创新训练项目约6项、创业训练项目约4项)、省级大创计划项目13项、校级大创计划项目若干,由学生自主申报,学院审核推荐。鼓励“大创计划”项目团队积极参与“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和产学合作创新联合基金项目申报。

四)立项流程

1.学生申报:各班广泛动员、认真组织符合要求的学生进行申报。

2.学院推荐: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依照学校下达的国家级、省级项目推荐名额进行足额推荐。

3.学校推荐:学校组织专家对学院推荐的国家级项目进行差额评审(未评上国家级的项目直接确定为省级项目),确定本年度国家级、省级项目推荐名单,并公示。

(五)材料报送

请申请人于52112:00前将《学生导入模板(附件1)》、《指导教师导入模板(附件2)》、《国家级创新训练项目申请书(附件3)》或《国家级创业训练项目申请书(附件4)》、《2026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立项项目汇总表(附件5)》统一打包,申请书统一以“项目类型+项目名称”命名,文件夹以“2026年度大创申报+项目名称”命名,发送至邮箱:woyaokeyan@126.com

三、其他事项

1.2026年新立项项目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系统申报将不予发文

2.未尽事宜请联系药学院团委、大学生科研创新中心

联系人:王老师、兰老师;联系电话:0571-61768139


附件:

1.学生导入模板

2.指导教师导入模板

3.国家级创新训练项目申请书

4.国家级创业训练项目申请书

5.2026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立项项目汇总表



浙江中医药大学药学院团委

药学院大学生科研创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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