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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院关于做好2021级新生2021-2022年度“减、免、缓”交学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13    作者:     来源: 学工办    点击:


2021级全体本科生:

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鼓励学生努力学习,奋发向上,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学生“减、免、缓”交学费实施办法》和《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学生“减、免、缓”交学费实施办法》的文件精神,现就我院2021级新生2020-2021学年“减、免、缓”交学费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凡按国家计划招收在籍普通本科学生(获政府学费补助的学生除外),确因家庭经济困难,无法按期如数缴纳学费者,可申请办理学费“减、免、缓”交的手续。

二、额度与标准

(一)根据有关政策,“减、免”交学费分甲、乙、丙三个等级;本部学生甲级减免本年度全额学费,乙级减免2000元,丙级减免1000元;滨江学院学生甲级减免8000元,乙级减免4000元,丙级减免2000元;

三、申请条件

(一)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学费减免:

1.父母双亡,本人为孤儿,亲友无资助能力;

2.父母年老体弱,长期身患重病或身有残疾,丧失劳动能力,家庭又无固定经济来源且亲友无资助能力;

3.家中无成年劳动力且经济收入不稳定,难以维持基本生活者;

4.家庭经济十分困难且有两人或两人以上在高中、高校就读者;

5.来自老、少、边、穷地区或灾区,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者。

6.其它情况经学校认定可以申请学费减免者。

(二)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学费缓交:

1.由于天灾人祸等突发事件造成学费短期内无法凑齐者:

2.因其他原因学费不能一次缴清者。

四、审批程序

(一)由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浙江中医药大学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缓”交申请表》,若有乡镇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情况证明材料(可复印件)可一并上交。申请缓交学费者,应注明缓交金额和最后交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学期。

(二)学院成立评议小组,成员中包括部分学生干部和普通学生代表。

(三)评议小组根据申请对象的家庭经济状况、在校学习及其它表现情况和实际生活情况等进行综合评议,并初步确定出享受对象及其类别(分减、免、缓三类)、金额。

(四)学院召开院务会议研究审批。确定享受对象名单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减、免、缓”交学费的汇总表,由院主管领导签章后报学生处和财务处备案。

五、相关要求

(一)“减、免、缓”交学费工作将与困难补助、助学贷款及勤工助学活动相结合,学院将组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助学活动。

(二)申请并享受“减、免、缓”交学费的经济困难学生必须如实填写家庭的经济状况,瞒报家庭收入,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则立即取消其“减、免、缓”交学费资格,限期退还已享受的减免金额,并视其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三)申请学费“减、免、缓”交的学生经批准后,方可报到注册。申请缓交学费者若到期无正当理由仍未交清学费的,将取消其报到注册资格。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享受“减、免、缓”交学费的资格并如数追缴其己享受的全部款项:

1.学习不努力,本学年有重修课程的;

2.当年因违纪受行政处分的;

3.生活不俭朴,参加高消费活动,或有吸烟、酗酒等不良习气的;

4.上学年度尚欠交学费的;

5.拒绝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的;

6.拒绝参加国家助学贷款的。

(五)学校同意有特殊情况的学生在学期间可以工学交替,分阶段完成学业。申请休学的学生根据学院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

(六)申请流程:

需办理“减、免、缓”交学费申请同学请于1018日前将附件1或附件2纸质版交班级审核后交辅导员,附件3(电子版)班长以班级为单位汇总好发辅导员

1019日辅导员审核汇总材料后交学办。


浙江中医药大学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