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学生工作

日常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工作 >> 日常通知 >> 正文

药学院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本科生“先进班集体”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10    作者:     来源: 学工办    点击:

药学院各本科班级:

根据《中共浙江中医药大学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班集体建设的指导性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规定和学校关于本科生先进班集体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开展药学院本科生“先进班集体”的申报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要求及对象

根据《意见》中的班集体建设标准,进行评选推荐。本次本科生“先进班集体”评选,需结合“学风建设月”活动要求,特别挖掘班级学风优良、学业成绩突出的先进典型。评选对象为所有非新生本科生班级。

二、评选名额

评选院级先进班集体12个,其中本部8个、滨江学院4个;在此基础上推荐本部4个、滨江学院2个参加校级“先进班集体”评比。

三、评选程序及条件

(一)班级自荐。各班主任组织符合评选条件的班级填写《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本科生“先进班集体”申请推荐表》(附件2);

(二)学院审核。学院对“先进班集体”申请材料进行评比,拟定“先进班集体”申报材料公示无异议后推荐参加校“先进班集体”评定。

(三)学工部审定。学工部根据本科生“先进班集体”申报材料,确定本科生“先进班集体”拟定名单,报学校批准,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发文。

四、申报要求

请申请班级于1115日前将申请材料(纸质和电子版)交所辖辅导员,学院初步审核后,拟定1117日公开答辩。

五、奖励办法

获得本科生“先进班集体”院级、校级荣誉称号的班级,将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表彰。

浙江中医药大学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