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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院关于评选浙江中医药大学2020-2021学年优秀班主任的通知

来源 : 学工办      作者 :      时间 : 2021-11-15

药学院各班主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调动广大班主任的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进一步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管理办法》,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优秀班主任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0-2021学年聘任的班主任

二、评选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信念坚定,品德高尚,爱岗敬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在学业指导方面成果突出。能够较好地对学生在学习、科研、实习和实践等多个方面进行指导,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观念,在班级中培育优良的学风。

3.指导班级建设效果显著。能够指导学生不断加强班级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学风建设,在班级建设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在班级中培育一批优秀学生,且班级中没有发生校级及以上违纪事件。

4.热爱学生工作,热忱服务学生。能够经常深入学生班级和学生宿舍,积极参加学生活动,努力为学生解决实际问题,深受广大学生好评。在班主任年度考核中,学生满意度测评不低于92%。

5.班主任工作经历不少于2年,期间班主任工作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且2020-2021学年的班主任考核结果为优秀。

三、评选办法

学院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用班主任自荐和学院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学院本科生行政班级数总数的5%名额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学院推荐名额为3人。

请有意申报的班主任填写推荐表(见附件)和1000字以内的个人先进事迹材料,于11月22日前将电子材料发送到luyibiao@aliyun.com ,邮件名称为“优秀班主任评选材料”。学院评比公示后推荐到学工部,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并对优秀班主任进行统一表彰。未尽事宜请联系学工办(4A223)鲁老师,61768138。


附件:浙江中医药大学优秀班主任评选推荐表



浙江中医药大学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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