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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勤工助学之星”推荐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12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位同学:

为引导广大受助学生进一步增强爱党爱国、自立自强、诚信感恩和社会责任感意识,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正确劳动观,养成良好劳动品质,拼搏奋斗、努力进取,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特组织开展2022年“勤工助学之星”推荐评选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参加勤工助学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基本推荐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自立自强,积极向上;

(四)积极主动参与“勤工助学”岗位工作,态度端正,责任心强,踏实肯干,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和实践技能,工作量饱满,表现优异;

(五)受到老师、同学的一致认可,能够立起榜样标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三、推荐材料基本要求

(一)候选人需以第一人称讲述自己的岗位工作经历和自立自强故事。体裁不限,字数原则上控制在1500-2000字之间,建议图文并茂,文中配图需另外命名发送一份原图。

(二)内容应生动展现不畏困难、自立自强、奋发向上、诚信感恩、成长成才的精神风貌,要求主题鲜明、语言流畅、文风平实、真实生动。

(三)文档格式为Word,标题为方正小标宋简体二号字,正文为仿宋-GB2312三号字,行间距为单倍行距。

(四)材料必须实事求是,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

四、活动实施

(一)逐级推荐。学院将推荐3名“勤工助学之星”至学校,学校将择优推荐至浙江省学生资助中心参评浙江省勤工助学之星。

(二)专家遴选。学校学工部将组织专家遴选评审,推选出若干名校级“勤工助学之星”,并颁发荣誉证书。

(三)事迹宣传。学校学工部将择优在学校相关媒体平台推荐宣传“勤工助学之星”优秀典型事迹,特别优秀的将推荐至省级及全国相关媒体平台。

五、材料提交

“勤工助学之星”《申请推荐表》和《推荐名单汇总表》于5月18日前将电子稿和纸质稿交至4A223刘老师处,邮箱:656056399@qq.com,联系电话:0571-61768138。

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