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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院关于开展2022年度浙江中医药大学“十佳大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07    作者:     来源: 学工办    点击:

为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实高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思想教育和价值引领,培育优良学风校风,选树优秀青年学生典型,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为建设特色鲜明、守正创新的世界一流中医药大学增光添彩,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校“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药学院目前在籍的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

二、推荐名额

学院拟定推荐2-3名。

三、评选条件

在思想道德、学业科研、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会工作等方面表现突出,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体条件有:

(一)政治坚定、思想过硬。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相统一,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立志听党话、跟党走,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遵纪守法,尚荣知耻,奉献祖国、奉献人民。

(二)立志成才、报效祖国。立志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在逆境中顽强拚搏、自立自强、奋发成才、好学不辍。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而努力奋斗。

(三)勤奋刻苦、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和实践创新能力,在各类学术科研、学科竞赛、社会服务、创新创业、文体比赛、学生工作等方面中表现突出。

(四)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具有良好的学风,学习成绩优良,大学期间无不及格课程。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素质良好。

(五)无违法违纪处分和不良记录。

四、评选程序

(一)宣传报名

各班做好广泛动员基础上综合评价、重点推荐具有代表性、先进性和典型性的候选人预备人选。于2022年11月21日前将候选人推荐材料纸质版报送至各辅导员处。材料包括:申报表、汇总表、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主要介绍该生的典型事迹和突出表现)、照片2张(大于2MB的高清个人生活照。照片只需提供电子版)、辅助材料(获奖证明等相关材料)。

(二)学院评审

学院将组织评审,评选2-3位候选人推荐到学校。

(三)学校终评

学工部审核后将进行学校终评,学校终评分线上投票和现场评审。通过“浙中医大微学工”微信公众号进行线上投票,占总成绩的10%。现场评审占90%,根据抽签出场顺序,候选人作自我展示,形式不限,个人总时长不超过8分钟,其中个人推荐视频3分钟、个人展示5分钟。评委现场评审出10名学生获浙江中医药大学“十佳大学生”。

(四)表彰展示

学校将广泛宣传推荐人选的先进事迹,营造青年学生学习榜样、宣传榜样的浓厚氛围,树立可学可敬典型,激励全校学生奋发努力、积极实践、勇于创新、争创一流。

推荐过程中,如有不明事宜,请联系学工办鲁益彪,联系电话:61768138,地址:富春校区4A223。

浙江中医药大学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