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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院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康哲医药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09    作者:鲁益彪     来源: 学工办    点击:

根据学校与深圳市康哲药业有限公司签订的校企合作实施方案,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对2021-2022学年康哲医药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药学院药学专业的2019级、2020级全日制本科生。

二、奖项设置

1.康哲医药奖学金设置一等奖、优秀奖两个等级,且当年度(2021-2022学年)不可与其他社会奖学金兼得;

2.康哲医药奖学金设置一等奖和优秀奖,奖金分别为4000元和2000元。药学专业一等奖2个、优秀奖6个。

三、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

①爱国爱校,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思想积极要求上进;

②学习勤奋,勇于创新,成绩优良,必修课成绩单科不低于80分;

③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

④身体素质良好,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及以上等级(免测学生除外);

⑤无拖欠学费、住宿费及其他信用不良的情况。

⑥评选学年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不得申请该奖学金:

a:处于休学期间的;

b:有违法或违反校纪校规行为的,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2.具体要求:

1)一等奖评审要求:

申请人当学年综合测评在年级(专业)排名前20%,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优先:

①取得省级学术类学科竞赛(含全国中医药院校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排名第一);

②发表二区SCI或ESI论文收录论文(或影响因子大于4的论文)(排名前三);

③被邀请在国家级大会上进行学术报告并获三等奖以上者(排名第一)优先。

2)优秀奖评审要求:

申请人当学年综合测评在年级(专业)排名前30%,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优先:

①取得省级学术类学科竞赛(含全国中医药院校级)优秀奖及以上奖励(排名第一);

②发表SCI、ESI收录论文且影响因子大于2(排名前三);

③一级期刊杂志2篇及以上(排名第一);

④被邀请在省级大会上进行学术报告并获三等奖以上者(排名第一)。

四、评审程序

1.学生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2021-2022学年康哲医药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和《2021-2022学年康哲医药奖学金汇总表》(附件2)。申请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一份2月13日提交至所辖辅导员。

2.学院审核

2月14日学院将对申请同学进行资格审核评审,并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学院将所推荐学生的申请材料上报学生处。

3.学校评定

学校成立康哲医药奖学金评审小组,对各学院推荐学生的申报材料进行审定,最终确定获奖学生名单。

浙江中医药大学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