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培养学生热爱劳动、自强不息、创新创业的奋斗精神和社会责任意识,深入挖掘自立自强、诚信励志、感恩奉献、勇于担当的优秀典型,引导广大受助学生争当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特组织开展2024年“勤工助学之星”、“三助岗位之星”推荐评选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勤工助学之星”为参加勤工助学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三助岗位之星”为担任助教、助研、助管的在校研究生。曾获以上荣誉的学生不再参评。
二、基本推荐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自立自强,积极向上;
(四)积极主动参与“勤工助学”或“三助”岗位工作,态度端正,责任心强,踏实肯干,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和实践技能,工作量饱满,表现优异;
(五)受到老师、同学的一致认可,能够立起榜样标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三、推荐材料基本要求
(一)候选人需以第一人称讲述自己的励志故事、岗位经历和心得感悟。体裁不限,字数原则上控制在1500-2000字之间,建议图文并茂,文中配图需另外命名发送一份原图。
(二)内容应生动展现学生不畏困难、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奋斗创新、感恩奉献、成长成才的精神风貌,要求主题鲜明、语言流畅、文风平实、真实生动。
(三)材料必须实事求是,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
四、活动实施
(一)逐级推荐。学院将推荐3名“勤工助学之星”和3名三助岗位之星至学校
(二)专家遴选。学工部、研工部将组织专家遴选评审,推选出若干名“勤工助学之星”、“三助岗位之星”候选人进入学校终评。
(三)学校终评。学校终评采用现场答辩评审形式。根据抽签出场顺序,候选人作自我展示,形式不限,个人总时长不超过10分钟。评选出若干名“勤工助学之星”、“三助岗位之星”,颁发荣誉证书。
(四)事迹宣传。学工部、研工部将择优在学校相关媒体平台推荐宣传“勤工助学之星”、“三助岗位之星”优秀典型事迹,并将择优推荐至浙江省学生资助中心参评浙江省“勤工助学之星”、“三助岗位之星”。
五、材料提交
“勤工助学之星”和“三助岗位之星”《申请推荐表》和《推荐名单汇总表》分别于5月11日前将电子稿和纸质稿交至223刘老师、邱老师处,邮箱:656056399@qq.com(刘老师)、857727665@qq.com(邱老师),联系电话:0571-61768138。
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