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财政厅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将我校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在校就读的全体退役本科生(含专升本)。
二、资助标准
每生每年3300元。
三、资助名额
符合要求的退役复学学生,确保实现应助尽助。
四、评审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六)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持有退役证。
(七)修读学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在校生不再享受国家助学金。
五、评审程序及要求
(一)符合条件的学生于10月10日16:00前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本专科生TYSB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和《本专科生TYSB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初审名单汇总表》并附上退役证复印件(纸质版和电子版均需上交,电子版发至邮箱:656056399@qq.com);
(二)学院成立评审小组,负责全院国家助学金评选推荐工作,根据评选要求,组织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三)学校成立评审领导小组,设立评审委员会,审定各学院推荐上报的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并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
附件:
1.本专科生TYSB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2.本专科生TYSB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初审名单汇总表
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