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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学生资助宣传大使”资助育人实践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6-13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位同学:

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印发<2025年学生资助工作要点>的通知》(教助中心〔2025〕6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浙江省学生资助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教办函〔2025〕44号)及《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浙江省普通高校“学生资助宣传大使”资助育人实践活动的通知》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升我校学生资助宣传教育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引导广大青年学生传承“大医精诚”精神,走出校门、接触社会、了解国情,提升社会责任感、感恩奉献意识和实践能力,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学生资助宣传大使”资助育人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对象

在籍在校且获得过国家和省级资助政策(包括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兵役资助等)以及勤工助学等校内资助的学生(包括本科生和研究生)。

二、活动时间

2025年6月-8月

三、活动内容

1.开展“筑梦家访·资助政策送到家”活动。利用暑假等假期,建立资助政策宣讲团,组织学生走访经济困难学生家庭,进村入户宣传资助政策,介绍各类电信网络诈骗案例,增强学生及家长防诈骗意识。

2.开展“薪火传承·青春榜样进校园”活动。践行大中小思政教育一体化要求,利用暑假等假期,结合招生宣传和暑期社会实践,组织学生回到中小学母校“现身说法”,讲述奋发向上的成长故事,发挥其榜样引领作用,彰显资助育人成效,引导鼓励更多学生积极探索、追求梦想。

3.参与地方公益志愿服务工作。高考招生录取期间,组织学生回到家乡所在地的市、县级资助中心,参加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志愿服务工作,协助当地资助中心处理日常性工作,面向新生介绍“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助学贷款等国家资助政策。

4.开展常态化资助宣传工作。组织学生在校期间利用课余时间,协助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办理工作,担任日常资助政策宣讲员等;通过创作资助宣传画、诗歌、歌曲、微电影等作品,利用各类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资助政策和育人成效,营造资助人人知晓、人人理解、人人支持的良好氛围。

四、材料报送

请各位同学于2025年8月31日前将推荐材料电子版报送至刘老师处(邮箱:656056399@qq.com)。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推选校级优秀“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并择优推荐至浙江省学生资助中心参评省级优秀“学生资助宣传大使”。

推荐材料包括:《优秀“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推荐表》(附件1),个人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重点围绕以“学生资助宣传大使”身份开展宣传工作的具体情况、创新做法、取得成果及社会反响,图文并茂),《优秀“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推荐汇总表》(附件2)。

附件1:优秀“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推荐表

附件2:优秀“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推荐汇总表

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