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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2年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的通知(第二轮)

发布日期:2022-08-30    作者:     来源: 药学院教科办    点击:

所室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 2022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立项的通知》(浙教办函〔2022122号)的要求,现就 2022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立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要求

1.本项目限校本部及附属医院等单位的行政管理岗位人员申报。

2.项目要求重点聚焦“互联网+”、生命健康、新材料、碳达峰碳中和、海洋科技、农业科技、共同富裕、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以及浙江省相关“十四五”规划阐明的重点研究方向,注重加强基础研究。认真落实教育部、科技部《关于规范高等学校 SCI论文相关指标使用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关于破除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意见》以及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科技部《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突出科学精神、创新质量、服务贡献。

3.项目主要资助副教授(或相应职称)及以下职称的青年教师〔45周岁以下(含)〕。项目申请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研究者,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研究。项目研究人员应组成课题组,有合理的梯队。

3. 各学院(部门)在推荐申报时请严格审核把关,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1)正在主持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者;

2)项目立项(包括各渠道项目)后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者;

3)经查实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或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且在处理期内者;

4. 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同时在研 1个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

二、项目限额数

我校限额数为5项。各校本部机关及学院各限申报1项。第一轮已进行申报的人员不再重复申报。

三、项目资助情况

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的研究期限一般为2-3年(202210-202410月或202210-202510月)。项目负责人应按计划完成项目研究,并及时办理结题。

理工类项目资助经费1万元/项,人文社科类项目资助经费0.5万元/项。

四、申报流程

1.项目负责人请于2022年9月1日11时前提交《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书》(附件1电子稿至邮箱20201056@zcmu.edu.cn电子稿请以项目名称命名。材料需匿名,回避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及所在学院(部门)等信息。

2.学院汇总后,进行形式审查,择优推荐上报。于20229211报送至科研部

3.科研部根据学校限额数组织项目评审,拟资助项目的负责人需2022年9月9日16:00前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平台www.ky.zjedu.gov.cn)上完成账号注册和《申请书》填写(新用户注册后请联系学院管理员进行账号审核)。同时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负责人需签字)4A217。网络平台的项目应与递交的纸质材料内容保持一致,不一致的不作为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

五、联系方式

学校联系人:刘老师,朱老师

电话:0571-86633141

邮箱:xmglk@zcmu.edu.cn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行政楼23#619


学院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571-61768136

邮箱:20201056@zcmu.edu.cn

地址:杭州市富阳浙江中医药大学医药楼4A217室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2+2022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