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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发布 “十四五”第二批重大项目指南及申请注意事项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2-08-31    作者:     来源: 药学院教科办    点击:

近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发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十四五”第二批重大项目指南及申请注意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22〕44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定位

重大项目面向科学前沿和国家经济、社会、科技发展及国家安全的重大需求中的重大科学问题,超前部署,开展多学科交叉研究和综合性研究,充分发挥支撑与引领作用,提升我国基础研究源头创新能力。

二、申请条件和要求

(一)申请条件。

重大项目申请人或重大项目课题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不得作为申请人进行申请。

部分重大项目对申请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相关重大项目指南为准。

(二)申请要求。

1.重大项目的资助期限为5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3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

2.每个重大项目应当围绕科学目标设置不多于5个课题,并分别撰写项目申请书和课题申请书。重大项目只受理整体申请,项目申请人应当是其中1个课题的申请人。

重大项目课题申请人与参与者不是同一单位的,参与者所在单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境外单位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每个课题的合作研究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个。每个重大项目依托单位和合作研究单位(含各课题的合作研究单位)数量合计不得超过5个。

三、限项申请规定

1.申请人(不含主要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重大项目。上一年度获得重大项目资助的项目主持人和课题负责人,本年度不得作为项目申请人或课题申请人申请重大项目。

2.根据《科技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自然科学基金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统筹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本年度批准重大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自2023年1月1日起,计入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联合审查范围,上述人员在《通知》实施范围内的各类型项目中,同期申请和承担的项目(课题)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项。

3.其他限项申请要求按照《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限项申请规定”执行。

四、申请时间

请有申报意向的项目负责人95日上午11时前将申报意向报科研部和学院科研秘书具体事项详见通告(附件1)。

申报系统2022年9月24日开放,请于2022926日上11时前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

五、联系方式

学校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0571-86613536

电子邮箱:xmglk@zcmu.edu.cn

通讯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23号楼623室

学院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571-61768136

邮箱:20201056@zcmu.edu.cn

地址:杭州市富阳区浙江中医药大学医药楼4A21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