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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征集知识产权专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0-18    作者:     来源: 药学院教科办    点击:

    各所室:

    为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专家管理,充分发挥专家人才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作用,保障我省知识产权相关决策咨询、奖项评审、项目验收的科学性、公正性、权威性,现向学校征集我省知识产权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工作

    知识产权专家承担或参与下列工作:

    (一)参与知识产权领域评审活动;

    (二)参加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调查研究;

    (三)为制定知识产权政策、开展相关工作提供咨询、论证和意见建议;

    (四)向主管部门反映社会各界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建议;

    (五)开展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政策等宣传。

    二、专家条件

    知识产权专家指具有较高理论水平、专业能力和丰富实践经验的知识产权及相关专业人才,包括专业技术专家和综合管理专家。

    (一)熟悉国家有关知识产权、质量和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二)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并具备知识产权评审、咨询、分析等必需的专业经历、能力或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原则上在65周岁以下(行业权威专家可适当放宽至70周岁),且在时间和精力上能够保证完成相关知识产权评审工作。

    (三)专业技术专家应具有相应领域的高级职称(或取得专业技术高级资格或水平证书),其中“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涉及专业领域优先考虑(详见附件)。

    (四)综合管理专家应具有丰富的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经济管理、企业管理或创业实践经验,并取得律师、公证员、会计师、专利代理师、专利审查、商标审查等资格资质。其中,经济方面的综合管理专家应具有相应领域的高级职称(或取得专业技术高级资格或水平证书)。

    (五)无科研失信、违反相关评审纪律和其他违纪违法行为。

    三、其他事项

    专家申报登录“浙江知识产权在线”知识产权专家人才库管理系统,按系统要求填报相应信息,并于2022年11月8日11时前完成填报。登录网址:https://zscqyjs.zjamr.zj.gov.cn/api/othing/cms/expert/iframe/index.html,或在线搜索“浙江知识产权在线”进入网页,点击首页右侧“专家入库”进行操作。

    学校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71-86613693

    邮箱:kyc@zcmu.edu.cn



    附件“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清单


    序号

    产业集群


    1

    新一代信息技术


    2

    高端装备


    3

    现代消费与健康


    4

    绿色石化与新材料


    5

    数字安防与网络通信


    6

    集成电路


    7

    智能光伏


    8

    高端软件


    9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


    10

    机器人与数控机床


    11

    节能环保与新能源装备


    12

    智能电气


    13

    高端船舶与海工装备


    14

    生物医药与医疗器械


    15

    现代纺织与服装


    16

    现代家具与智能家电


    17

    炼油化工


    18

    精细化工


    19

    高端新材料


    20

    “互联网+”


    21

    生命健康


    22

    新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