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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征集知识产权专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0-18    作者:     来源: 药学院教科办    点击:

各所室:

为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专家管理,充分发挥专家人才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作用,保障我省知识产权相关决策咨询、奖项评审、项目验收的科学性、公正性、权威性,现向学校征集我省知识产权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工作

知识产权专家承担或参与下列工作:

(一)参与知识产权领域评审活动;

(二)参加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调查研究;

(三)为制定知识产权政策、开展相关工作提供咨询、论证和意见建议;

(四)向主管部门反映社会各界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建议;

(五)开展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政策等宣传。

二、专家条件

知识产权专家指具有较高理论水平、专业能力和丰富实践经验的知识产权及相关专业人才,包括专业技术专家和综合管理专家。

(一)熟悉国家有关知识产权、质量和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二)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并具备知识产权评审、咨询、分析等必需的专业经历、能力或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原则上在65周岁以下(行业权威专家可适当放宽至70周岁),且在时间和精力上能够保证完成相关知识产权评审工作。

(三)专业技术专家应具有相应领域的高级职称(或取得专业技术高级资格或水平证书),其中“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涉及专业领域优先考虑(详见附件)。

(四)综合管理专家应具有丰富的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经济管理、企业管理或创业实践经验,并取得律师、公证员、会计师、专利代理师、专利审查、商标审查等资格资质。其中,经济方面的综合管理专家应具有相应领域的高级职称(或取得专业技术高级资格或水平证书)。

(五)无科研失信、违反相关评审纪律和其他违纪违法行为。

三、其他事项

专家申报登录“浙江知识产权在线”知识产权专家人才库管理系统,按系统要求填报相应信息,并于2022年11月8日11时前完成填报。登录网址:https://zscqyjs.zjamr.zj.gov.cn/api/othing/cms/expert/iframe/index.html,或在线搜索“浙江知识产权在线”进入网页,点击首页右侧“专家入库”进行操作。

学校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71-86613693

邮箱:kyc@zcmu.edu.cn



附件“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清单


序号

产业集群


1

新一代信息技术


2

高端装备


3

现代消费与健康


4

绿色石化与新材料


5

数字安防与网络通信


6

集成电路


7

智能光伏


8

高端软件


9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


10

机器人与数控机床


11

节能环保与新能源装备


12

智能电气


13

高端船舶与海工装备


14

生物医药与医疗器械


15

现代纺织与服装


16

现代家具与智能家电


17

炼油化工


18

精细化工


19

高端新材料


20

“互联网+”


21

生命健康


22

新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