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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23年度中国抗癌协会科技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1-09    作者:     来源: 药学院教科办    点击:

各所室:

中国抗癌协会科技奖(以下简称科技奖)是经国家科技部批准的全国肿瘤医学领域唯一的社会科技奖励,按照中国抗癌协会《关于推荐2023年度中国抗癌协会科技奖的通知》(中抗癌协总字[2023]001号)文件要求,现将2023年度科技奖的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学院/附属医院按照《关于推荐2023年度中国抗癌协会科技奖的通知》的申报要求,积极组织申报,并进行审核。学校申报限额3项

二、推荐要求

1. 推荐一等奖的项目落选后不再进入二等奖评审。

2. 已获得国家科技奖的项目不再重复推荐;如当年同时推荐了国家科技奖或中华医学科技奖,在其公布获奖后,将自动终止本项奖励的评审程序。

3. 已获同类性质奖励的项目可以高一级奖励等级推荐本奖项。

4. 每人每年度只能作为一个项目的第一完成人进行推荐。

5. 科技奖全程采用系统推荐和评审,系统填报入口见中国抗癌协会科技奖励工作平台(http://caca.qhvoting.com)或者中国抗癌协会网站(http://www.caca.org.cn/)“科技奖励”栏目内填写《中国抗癌协会科技奖推荐书》(以下简称推荐书)。参照填写要求(见附件2)整理推荐书及附件,推荐科普奖的项目请注意《中国抗癌协会科技奖科普项目推荐评审细则》相关说明。

6. 各单位要做好形式审查工作(形式审查不合格要点见附件2)。形式审查通过后,用系统生成的推荐书打印,完成人签字后报送学校科研部。

三、推荐时间

1. 请拟申报人于2023年3月20日11时前完成系统填报,填报入口见:中国抗癌协会科技奖励工作平台(http://caca.qhvoting.com)或者中国抗癌协会网站(http://www.caca.org.cn/)“科技奖励”栏目。

请拟申报人务必于2023年3711时前将申报意向表(见附件7)word版发送至邮箱:20201056@zcmu.edu.cn

2.书面材料(一式3)于2023年3月31日11时交至4A217;同时电子版申报材料发到邮箱(20201056@zcmu.edu.cn),不符合申报要求或逾期申报的项目,一律不予受理。

四、报送材料

1. 纸质版推荐书(原始件3套,推荐书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

2. 未获过奖励的推荐项目,要通过3位同行专家评审推荐,填写《专家推荐意见表》3份(见附件3),推荐专家本人签字、推荐单位盖章,与推荐书一起报送。

3. 有以下情况的推荐项目,应提交相应的书面报告:

(1)完成人本人不能签名的,应提交纸质说明。

(2)推荐单位对推荐项目的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的,应提交专家回避报告,并填写《回避专家申请表》3份(见附件4)。每个推荐项目所提出的回避专家人数不得超过2人。

(3)未列入项目主要完成人的代表性论文(专著)、知识产权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所出具的知情同意证明。

4. 科普奖推荐项目需附3套科普作品。

五、联系方式

学校科研部联系人:李婧娴 路倩楠

联系电话:0571-86613693/18267156636

电子邮箱:kyc@zcmu.edu.cn


浙江省抗癌协会联系人:

胡霞青 0571-85171361


中国抗癌协会联系人:

孙金金022-23359958-802

电子信箱:jinjins@caca.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