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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2年度浙江省抗癌协会科技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1-14    作者:     来源: 药学院教科办    点击:

各所室:

中国抗癌协会科技奖是经国家科技部批准设立、国家科技奖励办登记的社会力量设奖,是肿瘤领域唯一的科技奖项。为更好做好中国抗癌协会科技奖的推荐和衔接工作, 根据《浙江省抗癌协会章程》关于肿瘤科技服务相关条例规定 , 经浙江省抗癌协会七届四次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设立“ 浙江省抗癌协会科技奖”。

浙江省抗癌协会科技奖奖励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在肿瘤医学研究领域、临床应用、技术开发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我国医学科技工作者。每年评选一次。 每届奖励项目总数不超过8项(含特等奖1项,一等奖1-2项,二等奖项3-5项)。其中获得特等奖和一等奖的获奖项目将被优先推荐参加中国抗癌协会科技奖的评审。学校申报限额1-2项

2022年度“浙江省抗癌协会科技奖”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2022年度浙江省抗癌协会科技奖采取协会各专业委员会、浙江省内各地市抗癌协会、协会企事业团体会员单位推荐的方式申报。按照《浙江省抗癌协会科技奖章程》(见附件一)和《浙江省抗癌协会科技奖奖励办法》见(附件二)规定,严格掌握申报标准和等级。

2.已获得国家级科技奖、中国医学进步科技奖及以上的获奖项目不可重复申报本项奖励; 其他获奖项目可以申报,如当年同时申报了省级科技奖、浙江省医学进步科技奖等, 不影响浙江省抗癌协会科技奖申报。

3.每人每年度只能作为一个项目的第一完成人进行。

4.浙江省抗癌协会科技奖申报人须填写《浙江省抗癌协会科技奖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 见附件三),纸质版申报书完成人签字,附件齐全,材料Word版文件和申报汇总表(见附件7)excel版于2023年1月27日11:00前发送至邮箱20201056@zcmu.edu.cn,纸质材料寄送校科研部621。

5.电子版申报书应与纸质版申报书内容完全一致, 对不符合规定的申报材料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补正,逾期不再受理补充材料。

6.未获过奖励的申报项目,要通过2位同行专家评审申报,填写《专家推荐意见表》(见附件四),专家本人签字, 与申报书一起报送。

二、报送材料

1.获过奖励的项目提交纸版申报书3套(申报书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

2.未获过奖励的项目,提交纸版申报书3套和《专家推荐意见表》。

3.有以下情况的申报项目,应提交相应的书面报告:

(1)完成人本人不能签名的,应提交纸质说明。

(2)未列入项目主要完成人的代表性论文(专著)、知识产权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所出具的知情同意证明。

三、附件要求

1.所有申报项目须提供查新报告和论文收录检索报告,出具时间在2023年1月31日之前。

2.临床研究项目须提供3份以上应用证明,且能证明本项目技术已正式应用一年以上以及评价,且由应用人签字,加盖应用单位科研处公章。

3.基础研究项目提供的主要论文公开发表时间应在2022年12月30日前。

4.具体附件要求见申报书填写要求。

四、注意事项

1.纸版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23年1月28日上午11时。过期不予受理。

2.其它有关事宜请与科研部成果科联系。

五、联系方式

学校科研部联系人:李老师、路老师

联系电话:0571-86613693/18267156636

电子邮箱:kyc@zcmu.edu.cn


学院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571-61768136/15195766730

电子邮箱:20201056@zcm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