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首页

学术之窗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术之窗 >> 正文

关于摸底省市科技特派员申报意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30    作者:     来源: 药学院教科办    点击:

各所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浙江省科技特派员代表重要回信精神和浙江省委提出的“争当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生力军”的要求,充分发挥我校作为全省中医药发展的重要引擎作用,通过推动中医药事业和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我省山区26县跨越式发展。根据《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浙江省山区26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5)》,落实我校加快建设“一流”中医药大学的总体战略部署,围绕学校“八个一流工程”实施目标中“一流对外交流工程”的总体工作方案,结合我校社会服务工作的总体现状和省市科技特派员的实际需求,拟向全校公开征集有志于从事科技特派员基层服务工作的教师若干名(已入选省市科技特派员的教师不参与本次意向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

1.热心“三农”工作,志愿到农村第一线从事科技服务和创业。

2.省派科技特派员一般要求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相关科技成果的人员可优先选派。

3. 身体健康,作风踏实。

二、总体工作目标

结合地方基础与需求,发挥我校中医药特色和优势,聚焦健康乡村、产业乡村、文明乡村、育人乡村等发展目标,积极参与“山海医疗协作”,开展“预防—医疗—康养”全民全程健康服务,完善中药产业闭环,推动中医药“产业富民”,打造引领浙江、示范全国的山区共同富裕样板县和典型示范案列,高效推进我校“一流对外交流工程”工作,助力浙江山区26县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

、主要任务

1.加强调查研究,帮助乡镇制定和完善农业、农村科技发展规划,特别是优势特色产业的发展规划。

2.引进和推广适合当地农村经济发展的先进实用技术和科技成果,建立科技示范基地,帮助企业推进技术进步,培育特色优势产业。

3.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技服务,帮助当地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等,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增强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4.开展科普宣传和科技培训,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增强农民致富本领。

5.及时反馈农业农村工作信息,反映有关政策的执行情况。

、主要权责

1.科技特派员应协助入驻乡镇党委、政府做好科技帮扶和服务“三农”工作,参与入驻乡镇的各类科技和农业开发项目的研究和决策,并可直接负责重要项目的实施。

2.科技特派员可以通过技术入股、技术承包或租赁经营等形式,与当地企业和农民建立利益共同体。

3.科技特派员申报的以入驻乡镇为实施基地的科技开发项目,政府各部门要优先予以支持。

4.科技特派员应遵纪守法,清正廉洁,认真做好本职工作,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派驻地区

意向申请派驻重点地区依据学校已有较好合作基础的市县区拟定,申报人可参考但不限定于推荐的县区(重点申报市县区包括:柯城区、衢江区和富阳区,以及泰顺、丽水、庆元、景宁、松阳、平阳、金华、磐安、淳安、桐庐等市县),请根据自身专业特长,结合地方需求和已有地方合作基础,选择2个地区报名。

本次意向申报科技特派员名额不限,社会合作处后续依据教师与派驻地“双向”选择的原则,在暑假期间组织双方进行工作对接,再经后续正式申报和审核后报省科技厅,管理部门将按照精准对接的要求,最终确定选派人员。

、报名方式

1.个人报名: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填写科技特派员报名表和汇总表(见附件1-2于7月3日10:00前电子稿发至邮箱yxyky@zcmu.edu.cn,并将纸质稿签字后交至4A217。

2.报名截止时间:7月3日10点

3. 社会合作处联系人:王老师,电话:86633117

附件1 浙江中医药大学新增科技特派员报名表.doc

附件2 XX学院+新增特派员摸底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