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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预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7-03    作者:     来源: 药学院教科办    点击:

各所室 :

为进一步提升学校科研水平,做好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的申报工作,提高申报书的质量,现面向全校开展优秀科研成果预申报,组织开展项目遴选,并将组织专家对申报的优秀成果进行指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1.征集拟申报国家科学技术奖的优秀成果。原则上预申报国家科技奖项目应获得过省部级一等奖或具有推荐国家奖资格的社会力量奖一等奖。

2.同时面向全校,征集一批具有创新性强、水平先进的研究成果,通过遴选计划,支持和引导研究团队围绕成果进行特色凝练、社会服务及相关拓展研究,为争取国家科学技术奖、省部级一等奖等高水平科技奖励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3.学校各二级单位(含附属医院)符合条件均可预申报。

4.以浙江中医药大学作为第一完成单位的成果,或我校作为参与单位且与其他完成单位已有合作基础和共同署名成果。

5.预申报的成果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无违反意识形态工作或科技伦理要求。

6.完成人无违背科研诚信和学术道德的情况。

二、材料报送

请各位老师充分挖掘优秀科技成果,整合资源,加强合作,积极申报,拟申报的老师于2023年7月28日16:00前将《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预申报书》、《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预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发送邮箱yxyky@zcmu.edu.cn,相关应用证明等附件材料暂不提交。


科研部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571-86613693

邮箱:kyc@zcmu.edu.cn

地址: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文校区23号楼621室

附件1.浙江中医药大学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预申报书.doc

附件2:xx学院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预申报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