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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申报2023年度药学院高起点标志性成果定向支持专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20    作者:     来源: 药学院教科办    点击:

    各团队:

    为深入贯彻学校“十四五”规划,奋力开创一流中医药大学建设新局面,加速高水平标志性成果产出,现启动2023年度药学院高起点标志性成果定向支持专项申报,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范围:药学院科研创新团队。

    2.专项建设期: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3.建设方式:以团队为单位进行任务认领,任务不可与2022年度药学院高起点标志性成果定向支持专项重复使用。

    二、材料要求及进度安排

    请拟申报的团队填写浙江中医药大学药学院高起点标志性成果定向支持专项申请书(附件1)及申报汇总表(附件2),于2023年度9月21日10:00前发送至邮箱yxyky@zcmu.edu.cn。同时将专项申请书(附件1,纸质版,一式两份)签字后交至4A217。后续事项另行通知。

    三、其他事项

    获得本次资助的团队经费只可用于设备采购,经费需于2023年11月30日前报销完毕。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泽莹

    电话:0571-61768136

    地址:富春校区医药楼4A217

    邮箱:yxyky@zcmu.edu.cn


     附件1 药学院高起点标志性成果定向支持专项申报书.docx

     附件2++药学院高起点标志性成果定向支持专项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3.药学院高起点标志性成果定向支持专项目标任务列表.pdf